环境管理标准446如何理解
请教两个问题:1.标准4.4.6条:“...识别和策划与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..."---这里的“识别”结果是否一定要求形成文件?
2.对于固体废物的分选和分装, 比如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废物,是常识的要求还是法规要求---有没依据的法规 ?
识别”结果一定要求形成文件,就是控制重要环境因素的技术方案。当然是根据法规要求,像国家废物名录 谢谢帮助!! emeipengxu 发表于 2014-5-19 17:26
识别”结果一定要求形成文件,就是控制重要环境因素的技术方案。当然是根据法规要求,像国家废弃名录
识别的结果不一定要形成文件吧。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应该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,在这方面有一些法规,但基本上都是一种企业行为。目的是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及再利用的需要。 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及再利用的需要...... 不形成文件,如何说明识别了,是口头讲吗? 控制重要环境因素的技术方案....... 识别和策划与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...... 固废的分类应形成文件,具体固废的处置需要编制方案,方案的编制应切合实际,固废的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的三化原则是处置固废须遵循的原则,国家法律规定固废应采取多种方式减少排放,这也包括了固废的回收和再利用。
页:
[1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