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uanye318 发表于 12-20 13:22:25

对8.2.3与8.2.4条款要求异同点的理解(1)

关于ISO9000标准8.2.3与8.2.4的异同点,坛内多有讨论。iso9000标准太过精炼,要深刻理解实施却需仔细咀嚼。将标准的文字扳开来仔细推敲一下,愚有以下认识和理解。现采用对比法贴此,供学友参考。非教条,谬误自判。
一、8.2.3是采用适宜的方法(组织自己策划并确定的“准则”);
      对管理体系的4大过程活动(管理、资源提供、产品实现、测量分析和改进)对产品要求的符合性“能力”的监视、适用时测量(监视测量对象);
      为了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(监视测量的目的);
      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,采取适当的救助预防措施(对结果的处置方式。执行8.5.2/8.5.3);
      是否保持纪录未明确要求。
二、8.2.4是依据所策划的安排(7.1“接收准则”);
      在适当阶段对“产品的特性”进行的监视测量(对象);
      验证产品要求是否已得到满足(目的),未得到授权人,适当时得到顾客批准不应放行(监视结果的处置1);
      记录有权放行产品交付顾客的人员(监视结果的处置2);
      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(4.2.4,监视结果的处置3);
      识别和控制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,按不合格品控制(8.3)要求实施控制,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和交付(监视结果的处置4).
三、当8.2.3有“适用时进行测量”要求时,如对“产品实现过程”的测量中,涉及了对“产品实现能力”的测量需用产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的结果加以证实时,与7.5.1e),8.2.4要求j均可能有交叉,客观证据也许相同。

wxsunhao 发表于 12-21 06:35:27

一个客观证据在审核时可能会在不同的条款审核中被运用,这不能说明这些条款之间肯定存在交叉。

rml 发表于 12-21 08:42:47
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对8.2.3与8.2.4条款要求异同点的理解(1)